爆紅能為你帶名利雙收? 善用你的接近媒體使用權"the right of access to the media" a 這幾天在媒體上密集曝光,夯到讓你躲都躲不了的人,當然是擁有美聲天籟,從網路上揚名到國際的「小胖」林育群了。表面上看,這又是網路時代素人爆紅的另一次複製,但因為這次的小胖實在紅得太快、紅得太猛還飆到國際上,因此所引發的議論也來得更多元、更值得反思。 就在不久前,媒體還在猛炒慧慈找工作的新聞,窮極無聊之餘,不禁讓人憶起那些曾經風光一時,如今貧病交迫如兩百塊、劉的華;現已銷聲匿跡的許純美、如花,甚至大陸的「帥丐」犀利哥等「怪咖」。當年他們經由媒體或網路的獵奇而迅速被捧紅,在人們如「耍猴戲」般的驚訝訕笑中,享受異於常人的曝光率,然後很快地歸於平淡或見怪不怪;直到某天,媒體又會突然回馬一槍報導近況,故做同情地,繼續剝削他們的剩餘價值。相較之下,其貌不揚的小胖顯然是幸運且足堪自豪的,因為他是實力派,擁有真正傲人的才藝,他的歌聲足以贏得人們的驚艷與佩服,而不再只是對醜怪者的譏諷。小胖的爆紅,當然有其吸引世俗的基本元素,如內外在高反差的戲劇效果、追求夢想的挫折與掙扎圓夢的傳奇,以及人們因此激盪出的補償心理、勵志希望。但其中,還是有其特殊的因素。 雖然早在卅年前,安迪渥荷就說過:「每個人都可以爆紅十五分鐘!」,但是渥荷當年只預言到傳統媒體的效應,卻無法預知網路製造名人的速度更快、更遠;試想如果不是網路反過來影響媒體,屢屢參加選秀比賽而落敗、被嫌棄的小胖,豈能有出頭之天?當然,網路能迅速成就一個人,相對地毀滅一個人的速度也是空前的。但儘管如此還是不夠,如果小胖唱的不是英文歌,恐怕也不會有今天的際遇;除他之外,台灣選秀節目長得差卻唱得好的人並非沒有,但絕不會在網路上引起國際媒體的注意。相對地,這也是為什麼小胖會被台灣評審認為「歌路受限」的主因。 諷刺的是,得獎與成名有時是恰好矛盾的。現在台灣最有名的兩個歌唱選秀節目《星光》與《超偶》,評審們最常說的就是,除了實力之外,節目要找的是具有明星與藝人潛質的參賽者,因此評斷分數的高低並非只取決於當下的歌藝;這點固然常引起網友的批判,也與英美同類節目的評審風格殊異,更註定了如小胖者的被捨棄。當然,台灣評審備受爭議的賤嘴毒舌,為了樹立權威與節目效果,也就應運而生了。事實上,在選秀節目中得獎的素人,並不保證之後市場的銷售成績,星光已到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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